关于校内人员转岗专职思政课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8作者: 浏览次数:4002设置

关于校内人员转岗专职思政课教师

选聘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及《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6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学校成立了由党委宣传部、人事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部门组成的校内人员转岗专职思政课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实际,经研究,现启动校内人员转岗专职思政课教师选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岗人员范围

学校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可申请转岗调入以马克思主义学院。全职在岗辅导员不在此次转岗范围。学校思政课兼职教师优先选聘。

转岗调入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思政课教师是专职从事思政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科研人员。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思政课教学及相关研究等工作。

2.专业要求: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所属专业及相关专业。本硕博等学习阶段中原则上至少一个阶段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类及相关专业(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史)非以上相关专业,但学术成果为思想政治教育方向且业绩突出者,也可提出申请,由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3.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4.学历职称要求: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三、转岗程序

转岗教师个人申报——所在部门(学院)审批——资格审查——试讲考核及面试——学校审批——办理转岗手续

四、转岗后人员隶属关系及待遇

本次校内转岗采用“分类推进,逐步过渡”的方式进行,按照原工作岗位不同逐步完成校内转岗工作。

1.原党政管理干部

离任处级、科级干部符合基本条件的,经学校统筹安排,调入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聘岗内容参与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等工作,享受思政课教师岗位补贴。

2.其他学院(部、中心)专职教师

其他学院(部、中心)符合基本条件的专职教师按照转岗程序可申请调入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聘岗要求专职从事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工作,享受思政课教师岗位补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按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系列进行评审,转岗前的教学工作量和学术科研等成果纳入职称成果认定。

3.其他岗位教职员工

其他管理、教辅岗位符合基本条件的教职员工按照转岗程序可申请调入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思政课课程建设要求也可设1-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人员纳入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管理,按要求完成有关课程教学任务,享受思政课教师岗位补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按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系列进行评审。过渡期满后,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考核和教师个人意愿进行双向选择。

转岗教师转入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个人情况正常聘岗并立即承担教学科研工作。个别教师可以适当给予3-6个月的适应期,适应期内坚持听课,承担助教工作。学院要安排各类形式的转岗教师培训,并优先考虑安排转岗教师参加校外各类培训学习。

五、具体安排

拟申请转岗人员填写《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转岗申请表》(一式两份),于20201127日前交至东7A62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胡老师 0816-6089913

电子稿发送至1058066820@qq.com

附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转岗申请表.doc



党委宣传部  人事处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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